1.1 材質及其使用的安全技術措施
1.1.1 扣件的緊固程度宜在40~50 N·m,并不大于65 N·m,對接扣件的抗拉承載力為3kN。對接扣件安裝時其開口應向內,以防進雨,直角扣件安裝時開口不得向下,以保證安全。
1.1.2 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不小于100mm。
1.1.3 鋼管有嚴重銹蝕、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禁止使用有脆裂、變形、滑絲等現象的扣件。
1.1.4 外腳手架嚴禁鋼竹、鋼木混搭,禁止扣件、繩索、鋼絲、竹篾、塑料混用。
1.1.5 嚴禁將外徑48mm 與51mm 的鋼管混合使用。
1.1.6 鋼管和扣件均要現場取樣送檢,合格后方可使用。
1.2 腳手架搭設的安全技術措施
1.2.1 砼煙囪油漆防腐安全施工腳手架的基礎必須經過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做到不積水、不沉陷,頂板基礎的混凝土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75%以上才能施工。
1.2.2 搭設過程中劃出工作標志區,禁止行人進入,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嚴禁在無人指揮下作業。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扣件時必須先告訴對方,并得到允許,以防墜落傷人。
1.2.3 開始搭設立桿時應每隔6 跨設置一根拋撐,直至連墻件安裝穩定后,方可根據情況拆除。
1.2.4 砼煙囪油漆防腐安全施工腳手架及時與結構拉結或采取臨時支頂,以保證搭設過程安全,未完成腳手架在每日收工前,一定要確保架子穩定。
1.2.5 腳手架必須配合砼煙囪油漆防腐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的高度不得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
1.2.6 在搭設過程中應由安全員、架子班長等進行檢查、驗收和簽證。每兩步驗收一次,達到設計施工要求后掛合格牌。
1.3 腳手架上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1.3.1 結構外腳手架每支搭一層,支搭完畢后,經項目經理部安全員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班組長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拆除腳手架部件。
1.3.2 嚴格控制砼煙囪油漆防腐施工荷載,腳手板上不得集中堆放荷載,施工荷載不得大于3kN/m2,確保較大安全儲備。
1.3.3 砼煙囪油漆防腐施工時不允許三層同時作業,裝修施工時同時作業層數不超過兩層,臨時使用的懸挑腳手架同時作業層數不超過一層。
1.3.4 當砼煙囪油漆防腐作業層高出其下連墻件3.1m 以上,且其上尚無連墻件時應采取適當的臨時拋拉措施。
1.3.5 各砼煙囪油漆防腐作業層之間設置可靠的防護欄桿,防止墜落物體傷人。
1.3.6 定期檢查腳手架,發現問題和隱患,在施工作業前及時維修加固,
以達到堅固穩定,確保施工安全。